各班级:
根据《 德州职业技术学院 国家奖学金、省政府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省政府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(试行)》(德职院学〔2020〕2号)文件精神,为做好2020-2021学年高职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及发放工作,现具体通知如下:
一、评审范围
我系全日制正式学籍高职在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。
二、申请条件
1.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2.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;
3.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
4.勤奋学习,积极上进;
5.2020-2021学年已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。
三、评审过程
1、学生自愿申请
已认定2020-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自愿申请高职国家助学金,并填报《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》。
2、系部评议小组审核
各班级上报申请表与汇总表,并在系(院)进行公示2个工作日,公示无异议后,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。同时统计受助学生的中国建设银行卡号。
3、上报材料及时间
附件1:《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》(一式一份)(纸质版)
附件2:《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备案表》(一式一份)(纸质版和电子版)
四、注意事项
1.各班级接到通知后,严格按有关管理办法规定的助学金的评审要求,尽快组织评审工作,并按时报送信息资料。
2.各班级严格按学校规定的奖助学金标准和名额发放,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标准额度,不得调减资助名额。
3.各班级上报学生必须为我校高职层次在校生(含校外实习学生),如上报名单中有已毕业或其他层次学生,一经核实,将取消其享受资格。
4.申请助学金的学生需上报本人名下的中国建设银行银行卡(建议用学校统一发放的银行卡),由各系统一上报卡号。系认真核实卡号和学生本人信息是否相符,不得转借他人的银行卡。
汽车工程系
2020年11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