汽车工程系专业课教师实践能力培训计划

作者: 审核: 复核: 时间:2013-11-19 点击数:

一、培训目的

1.提高专业课教师实践能力,提升教师教学水平。

2.通过讲课、观摩和交流,规范教师讲课流程,整体接受新的教学方式方法。

3.提高教师钻研业务的热情。

二、培训对象

1.汽车工程系40岁以下专业课教师。

2.近两年新入职的教师。

3.培训活动的指导教师除外。

三、培训内容

项目

培训内容

要求

学时

指导教师

1

整车二级维护与保养

1.按照操作流程完成任务

2.符合5S现场管理要求操作

24

杨少波

牟海东

2

发动机拆装与检查

1.按照维修手册操作

2.符合5S现场管理要求操作

16

王海平

3

汽车电路图识图

1.常见车型电路图识图

2.按照电路图查找线路

4

牟海东

4

整车故障诊断流程

1.能按照常规故障诊断流程操作

2.能对常见典型故障症状进行诊断排除

3.会使用各种诊断设备和技术资料

16

王海平

合计

60

四、培训时间、地点

1.培训日期为本学期8月26日至9月6日;

2.具体时间是工作日下午16:30~17:30;

3.培训地点:汽车工程系实训车间,具体地点由培训指导小组通知。

五、培训组织与实施

1.为了保证培训工作顺利进行,提高培训质量,特设置培训指导小组。系主任孟繁营任指导小组组长,系综合科薛丽芳任副组长,汽车运用教研室主任王刚任副组长;小组成员有袁秀珍、王海平、牟海东、杨少波。

2.组长负责培训领导和协调工作;

3.副组长负责培训期间教学组织、教学保障工作。

六、培训要求

1.严肃培训期间的考勤,出勤按照打卡记录为准,若请假需提前向培训小组组长申请批准。

2.受训教师学习成绩按照优秀、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评定。

3.培训成绩组成

3.1 出勤占总成绩40%:出勤量不能低于总出勤量的90%。低于计为0分。

3.2 实践考核成绩占总成绩60%:项目1占实践成绩的30%;项目2占实践成绩的20%;项目3占实践成绩的20%;项目4占实践成绩的30%。

3.3 总成绩90分及以上,计为优秀;总成绩70分及以上,计为合格;总成绩70分以下,计为不合格。

3.4 各项成绩均按百分制核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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